(一)确认犯罪事实:要收集能证明客观上存在构成犯罪行为的证据,不能仅凭主观猜测判断是否有犯罪行为。比如保留现场物证、证人证言等。
(二)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了解犯罪行为是否存在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若不存在此类情况,才符合立案条件。
(三)明确管辖范围:确定案件是否属于该派出所的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范围,只有属于其管辖的案件才会被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