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权归属:若子女不满两周岁,优先考虑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父母无法达成协议时,需准备能证明自身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和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意愿。
(二)抚养费支付:不直接抚养方应主动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同时双方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自身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合理确定抚养费数额。
(三)抚养权变更:若发现直接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先尝试与对方协议变更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