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九岁孩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判刑,但家长或监护人要加以管教,必要时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在民事赔偿上,孩子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担责。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孩子有财产的,先从其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十二周岁的人,对任何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