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到期后,先书面催告债务人还款并留证据。书面催告可通过邮寄函件等方式,函件中明确借款金额、到期时间等信息。
(二)若债务人同意延期还款,协商签订新还款协议或补充条款,清晰写明新的还款期限、利息等权利义务。
(三)债务人拒绝还款或协商无果,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注意三年内起诉,准备好借条、转账记录、催告凭证等证据。
(四)胜诉后债务人不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借条有仲裁条款,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六)整个过程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