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个人财产范围,像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的赔偿等,即便没做婚前公证,离婚时仍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常见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般属共同财产。
(三)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