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机动车有突然变道、急刹车等行为致电动车避让出事,机动车驾驶者应及时停车查看情况,主动配合交警调查,承担相应责任。
(二)若电动车自身操作不当,机动车无违规,机动车驾驶者可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证明自身无责。
(三)发生事故后等待交警勘查现场,以获取准确的责任认定。若对责任认定书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四)赔偿时,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