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对婚前房子财产认定分多种情况,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婚后加名一般为共同财产;有书面约定按约定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因其购买行为和产权登记都在婚前完成,所以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结婚而改变财产属性。若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子登记在首付方名下,首付部分是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投入和积累的,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割。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可看作是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子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若夫妻婚后对房子归属有书面约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按约定处理。如果大家在婚前房产认定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