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观判断:判断行为人主观是否故意,需收集其行为时的相关证据,如言语、行为动机等,若有证据表明其明知行为会致财物损毁且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可认定为故意。
(二)客观行为认定:查看财物是否存在砸毁、焚烧、拆卸等使财物部分或全部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通过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等确定是否存在损毁行为。
(三)数额与情节考量:统计财物损失金额,查看损毁次数,是否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的情况,以此判断是否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若未达标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