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商标侵权,仔细查看外包装标志和他人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同时看是否用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造成混淆的多为侵权,像标志仅字体或颜色有细微差别就可能侵权。
(二)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对比外包装和他人外观设计专利在整体视觉效果有无实质性差异,主要设计部分相同,即便有局部改动也可能侵权。
(三)判定著作权侵权,核查外包装的图案、文字等表达有无独创性,是否和他人受著作权保护作品实质性相似,未经许可使用则侵权。
(四)判定时综合考虑包装显著性、知名度、消费者认知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