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当事人为自然人,可委托合适的诉讼代理人出庭,明确授权范围,让代理人在授权内参与诉讼,自己无需亲自出庭。
(二)若当事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代表参加诉讼,也可委托代理人参与。
(三)若法院认为当事人必须出庭,应积极配合按时出庭,避免被拘传;原告要防止按撤诉处理,被告要避免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