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保留好赠与相关证据,离婚时无需分割。
(二)婚前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明确出资情况,可按出资比例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出资等因素判决。
(三)婚后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若想均等分割,可与对方协商;若存在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主张多分。
(四)购买车房有一方父母出资,明确出资性质,若为赠与一方需保留赠与协议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