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相关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不符合条件的遗产监护人资格,由法院依法裁判。
(二)撤销后,法院按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在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新监护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
(三)原监护人有故意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
(四)原监护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