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当事人,若希望加快调解进程,在案件事实清晰时,应积极表明调解意愿,与对方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充分且坦诚的沟通,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拖延。
(二)若案件存在复杂情况,如伤情鉴定有争议,当事人可主动配合相关鉴定工作,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以推动调解顺利进行。
(三)检察院在调解时,要严格遵循调解程序,不能无限期调解。当双方分歧过大难以达成一致时,应及时评估是否继续调解,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公诉案件进行和解工作。和解工作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罪责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同时,要及时进行审查和处理,避免久拖不决,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