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可先自行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后按约定履行。
(二)提高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经济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增加获得抚养权的优势。
(三)展现强烈且合理的抚养意愿,证明自己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
(四)避免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如患严重疾病要积极治疗,改正不良嗜好等。
(五)若孩子长期与自己生活,可强调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影响。
(六)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