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证据:收集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犯罪行为的证据,确保有足够的材料能表明其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要能说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无法避免社会危险性。
(二)获取法律文书: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并获取批准的逮捕证,执行抓捕的人员要准备好工作证件。
(三)完成协作程序:实施抓捕的公安机关要及时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以获得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