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书面证据。在接收对方父母钱财时,若为借款,要求出具借条、做好转账备注等,明确借款事实和用途,以保障在离婚时能清晰界定债务。
(二)清晰款项用途记录。不管有无书面证据,都留意记录款项使用情况,若用于夫妻共同事务,保留相关凭证,便于在争议发生时证明款项性质。
(三)明确赠与意愿。若对方父母是赠与,让其作出明确表示,最好有书面说明,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