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前协议时,应避免约定以生育为条件离婚的条款,可围绕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合法合理的事项进行约定。
(二)若一方在生育后起诉离婚,应收集能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证据、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等。
(三)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应注重沟通交流,尽力维护和改善夫妻关系,避免走到离婚这一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