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女方可积极争取抚养权,一般情况下能获得直接抚养资格。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若协商不成,双方都要收集自身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比如良好的经济状况证明、稳定的居住环境证明、能保证的陪伴时间等。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注重与子女沟通,尊重其真实意愿,让子女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四)若发现对方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争取抚养权时占据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