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前明确案由。若为离婚诉讼,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等相关材料;若为婚内财产分割之诉,准备符合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证据;若为侵权纠纷,收集对方实施人身侵权的证据。
(二)准备好起诉状,清晰表达诉求和事实理由。
(三)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向其提起诉讼。
(四)被诉方收到诉讼通知后,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按时参加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