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挪用资金罪,挪用600万资金数额巨大,通常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若数额特别巨大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时要争取从轻处罚,可在案发后积极自首、立功,主动退还挪用资金。
(二)若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600万属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数额巨大不退还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想从轻量刑,可自首、立功,尽快将挪用的公款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