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产生的意思表示,查看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有的话属于共同债务。
(二)判断债务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若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
(三)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要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算共同债务。
(四)综合考虑债务用途、金额大小、夫妻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判定。如借款用于家庭装修算共同债务,用于赌博等个人不合理开支不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