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以侵占罪立案,首先要确定是否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比如确认财物是代为保管的、遗忘物或埋藏物,且持有原因合法,可保留相关委托保管等证明材料。
(二)判断是否存在将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留意是否违背财物所有人意愿自行处置财物,当财物所有人要求返还时,若对方拒绝,应留存好沟通记录等证据。
(三)了解当地关于侵占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可咨询当地司法机关或查阅相关规定,看涉案财物数额是否达到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