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合同可能无效且己方无过错,应及时收集对方过错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为后续索赔做准备。
(二)对于直接损失,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如为订立合同支付的差旅费发票、准备履约购买材料的凭证等。
(三)针对间接损失,需收集能证明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机会的证据,比如第三方的合作意向书。
(四)若双方对损失大小有分歧,可主动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或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