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取得的股权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姻期间股权自然增值收益仍为个人财产,基于共同经营管理的收益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按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前取得的股权就属于此类,所以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股权在婚姻期间的收益,自然增值是因市场等客观因素导致价值增加,并非夫妻双方的主观努力,所以仍归个人。但基于夫妻共同经营、管理付出劳动获得的收益,体现了双方在婚姻中的共同投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性质的股权收益,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方案;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财产实际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您在婚姻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