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不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个人还贷,房屋归首付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可能补偿对方。婚后个人财产全款买房,证明资金源于个人且登记自己名下不分割,登记双方名下可能按共同财产分割;婚后个人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房子可能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分割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的所有权明确属于购房方个人,离婚时自然不参与分割。若婚前付首付,婚后虽用个人财产还贷,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状况较为复杂,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可能涉及另一方权益,因此可能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若能证明购房资金完全来源于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而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视为夫妻间的赠与等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相关规则分割。婚后个人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房子判归首付方概率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对另一方进行分割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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