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原告人来说,若自身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要及时收集与犯罪行为及物质损失相关的证据,如财物受损的发票、就医的费用单据等。若被害人已死亡,其近亲属应尽快确定代表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要以被害人名义积极准备诉讼材料。
(二)对于被告人而言,要积极配合调查,若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如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要关注案件进展,履行好监护职责。遗产继承人要核实遗产情况,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