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婚前房屋还贷及增值部分,离婚时可分割。登记在婚前购房方名下,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考虑贡献等因素,需提供证据证明还贷资金来源。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为婚前房屋还贷,这部分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本质上是双方共同投入产生的价值,所以离婚时可进行分割。当房屋登记在婚前购房方名下,为平衡双方权益,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按特定公式计算。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基于物权公示原则,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在实践中,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能明确还贷资金来源,是确定是否为共同财产还贷的关键。如果遇到此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情况复杂且涉及自身重大利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