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不可抗力致不能按约定期限履行合同义务,受影响方不承担延迟履行违约责任,可延长履约期限。在此情况下,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对方可能的损失。
(二)受影响方要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
(三)若因未及时通知造成对方损失扩大,受影响方需对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当不可抗力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