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两周岁以下,若母亲无不宜抚养情形,尽量由母亲抚养;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父亲可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两到八周岁,双方都应努力展示自己更优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提供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等,以增加获得抚养权的机会。
(三)孩子八周岁以上,应与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孩子意愿,同时展现自己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任何一方都应避免自身存在严重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