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请求返还彩礼,需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且已离婚,又或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已离婚。
(二)判断生活困难,要依据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能否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在要求退还彩礼时,需考虑法院确定退还数额的综合因素,如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等。若共同生活时间长、已生育子女,可能少退或不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