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前债务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债权人不能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人应以个人财产偿还。
(二)若债权人能证明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该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三)即便婚前债务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用共同财产偿还的,法律允许,但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偿还行为性质和双方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