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抚养费计算方式
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抚养两个以上孩子,比例可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该比例确定。
(二)考虑特殊情况
存在特殊情形时,可适当调整抚养费比例。
(三)选择给付方式
抚养费定期给付为宜,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财物折抵。
(四)确定给付期限
通常至子女18周岁;16-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可停止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