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立场
要积极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给孩子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学习条件,注重孩子身心健康,在日常生活中多关心、教育孩子。同时,按照约定或判决保障母亲的探望权,不得故意设置障碍。
(二)母亲立场
若父亲阻碍自己探望孩子,先尝试和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要是发现父亲有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