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拘留性质。若为行政拘留,它属于行政处罚,不存在取保候审情况,无需考虑该程序。
(二)若是刑事拘留,符合特定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具体条件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三)由合适人员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