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在诉讼主体和范围上存在明显差异。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范围广泛,包含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职务犯罪等除法律明确规定的自诉案件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范围有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像故意伤害轻伤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公安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为保障两类案件的公正处理,检察院应严格审查公诉案件,确保准确追诉犯罪。对于自诉案件,法院要加强对证据的审查,为被害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帮助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