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属于该法院管辖范围的情况,当事人可与法院沟通,了解有管辖权的法院并配合将案件移送,以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二)若缺乏罪证,自诉人应积极收集补充证据,可通过寻找证人、收集书证物证等方式,使指控有足够证据支撑。
(三)遇到被告人死亡的情况,应明确刑事诉讼通常会终结,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和应对措施。
(四)当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时,可考虑通过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五)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应尊重法律规定,不再坚持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五)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