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地点: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级法院能保障审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申请条件:需存在法定情形,像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事项不在协议范围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
(三)准备材料:准备好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以此证明存在法定撤销情形。
(四)法院处理:法院受理后会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若符合法定情形就会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