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拟定补充协议时,双方要确保围绕原离婚协议未涉及、约定不明或需因后续情况调整的事项,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进行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字。
(二)若对协议效力或内容不放心,可聘请律师代拟或审查协议,保证协议质量。
(三)若想提高协议证明力,可前往当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借助公证机构对协议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补充协议属于合同范畴,适用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