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方面,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个人要对自己的诈骗行为负责,单位若实施诈骗,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二)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想非法占有对方财物。如果只是因为一些意外情况无法履行合同,没有这种故意,就不构成合同诈骗犯罪。
(三)客观方面,在签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不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比如不能用假单位名称、假票据作担保,不能明明没能力履行合同还诱骗对方继续合作,拿了对方财物也不能逃跑。
(四)诈骗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时,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