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婚姻关系中,若遇到涉及夫妻一方人身损害赔偿归属争议时,受损害方应保留好相关的赔偿协议、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证明赔偿的来源和性质。
(二)夫妻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后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一方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个人财产,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三)若出现未受伤害一方试图分割人身损害赔偿款的情况,受损害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