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处理。双方可协商将房屋出售,用售房款偿还剩余贷款,剩余款项进行分割。
(二)起诉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若房屋具备拍卖条件,通过拍卖程序变现,拍卖款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房屋无法拍卖,法院会根据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由一方暂时使用该房屋,待具备处理条件时再另行起诉分割。
(三)按时还贷。未处理好房屋问题前,双方仍需按贷款合同约定共同偿还贷款,避免影响个人征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