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家属得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37天内可及时与律师沟通,委托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可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二)若检察院批准逮捕,家属可协助犯罪嫌疑人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律师可根据情况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争取后续从轻处罚。
(三)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释放后,若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需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随传随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