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非法经营罪中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有多种表现形式。利用受理终端或网络支付接口,通过虚构交易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这扰乱了正常的支付结算秩序。
(2)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账户服务,以及支票套现服务,这些行为违反了金融监管规定,损害了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和金融安全。
(3)当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达到二百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时,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该类严重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提醒:
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参与非法的资金结算活动,否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不同案情对应不同法律后果,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