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请: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两年)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错过申请时效。
(二)准备材料: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确保申请材料完整。
(三)配合执行:法院受理后,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利于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人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执行措施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