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有人非法持有他人储蓄卡数量较大,可收集证明储蓄卡归属及非法持有情况的证据,像储蓄卡所有者的身份信息、持有行为的监控视频等。
(二)整理发现非法持有情况的相关记录,如目击证人的证言、相关聊天记录等。
(三)携带准备好的证据,前往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的询问与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其中,根据相关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量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