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法放贷若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违法所得十万以上或两年内二次受罚又转贷应立案追诉;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贷,2年内达10次以上且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有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这是为了维护金融机构资金的正常流转和安全。而对于未经批准或超范围,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对象经常性放贷且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是因为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经常性”通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10次以上来界定,明确了法律适用的界限。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涉及非法放贷的相关疑惑,或者不确定某些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可以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