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解除合同关系案件判决下达时间,可尽量争取适用简易程序。在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时,可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申请。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当事人可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审理期限延长。
(三)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时也应尽快准备好上诉材料,推动二审程序尽快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