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证据:消费者索赔前要保留好购物凭证、过期食品等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
(二)协商赔偿:主动与商家沟通,明确提出赔偿要求,争取协商解决。
(三)投诉调解: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调解。
(四)提起诉讼:根据实际情况,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用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