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阶段:准备好起诉材料前往法院立案,若符合起诉条件,等待法院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若不符合,七日内会收到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二)审理阶段:若适用简易程序,自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需上级法院批准。
(三)上诉阶段: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上诉案件,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长;审理裁定上诉案件,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