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经营者违约时,若合同有约定,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注意收集好因违约造成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证据,以便索赔。
(二)若经营者违约构成欺诈,除要求违约赔偿外,可要求增加赔偿,按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计算,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可要求赔偿五百元。
(三)若违约情节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或市场秩序,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使其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